返回第810章 真「庞氏」骗局  肥鸟先行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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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霖所言极是。此等骗局,确实是钻了现有律法的漏洞。」

苏泽将狄许整理的案卷推过去。

「李公请看,这是刑部侦得详情。庞氏骗局之关键,在于其自始至终皆依赖不断涌入之新资维持。一旦中断,崩盘便是必然。」

李一元细细翻阅,良久后叹道:「《大明律》沿袭旧制,重在惩盗、诈、殴,于此等经济诈欺确无专条。」

「故而需请李公主持,增订律例。」

李一元沉吟:「可于《户律&183;钱债》篇下增设金融诈欺」条。但条文需斟酌,既不能妨碍正当商事,又要能精准打击此类骗局。」

苏泽点头:「这方面李阁老是专家。」

李一元沉思了一下说道:「不妨界定几个特征:一,承诺收益显违常理;二,无实质经营或经营规模远不足以支撑承诺收益;三,主要依赖新投资款支付旧息。三者具其二,便算是可疑案件,可以立案侦查。」

但李一元又头疼地说道:「可具体怎么执行,如何与正常商事区分,又是一个问题。」

这就是立法者的难处了。

李一元是专家,他当然明白一个道理,法律条文不是写下来就能立刻执行的,也要考虑条文落地的难处。

另外一件事,就是一条法律也并非就遵循立法者的意愿运转。

简单的说,立法者的本意可能是好的,但是下面可能执行歪了。

或者说,下面总是能执行歪了。

比如这个打击庞氏骗局的法条,可能就成为地方上的胥吏盘剥正当经营商人的恶法,毕竟庞氏骗局不到案发,都是一件难以界定的事情。

苏泽提议道:「李阁老,此案件若是以诈骗定性,确实很难确定,何不换个思路。」

李一元皱眉道:「换个思路?」

苏泽说道:「是啊,若只是诈骗高金,这案子其实早就破了,问题就是庞氏的骗局受害者多达三百人,积少成多才成了如此巨大的金额。」

苏泽接着说道:「与其纠结庞容是否心存欺诈,不如换个思路,他未经许可,公然向不特定三百余人吸纳资金,这本身就已扰乱金融秩序。」

李一元眼神一动:「你是说,绕开诈骗定性,另立新罪?」

「正是。」苏泽点头,「可设非法吸纳公众储蓄」一罪。凡未经票务清吏司核准,向不特定多数人募集资金、承诺还本付息者,无论经营盈亏,皆属违法。」

他进一步解释:「民间借贷自古有之,亲友间周转无可厚非。但庞案涉及三百余人,已具公众性。此类行为若不监管,今日有庞容,明日就有李容、张容效仿。」

李一元抚掌:「此议甚好!以金融安全为切入点,既避免纠缠于主观意图,又能从源头上遏制乱象。」

苏泽补充:「具体可规定:凡吸收储蓄、放贷之业务,必须由票务清吏司监管下的钱庄票号经营。其余民间机构或个人不得公开招揽存款,违者依数额轻重处罚。」

「如此,正当商人仍可通过合股、借贷等方式筹资,但公开揽储之路被堵死。庞氏骗局这类把戏,就是朝廷明文禁止的事情,再有犯者可以重惩,而知道朝廷法令,依然将储蓄交给这些人的百姓,其风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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