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6章 老杆儿 好想吃薯片
朴、更接近于土地本身的沉着。
故事很简单。
一个名叫老杆儿的下乡知青,因为识文断字,被临时抽调到偏远山区的一所小学当「孩子王」,教一群几乎目不识丁的娃娃。
这篇小说和《树王》、《棋王》又不一样了,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情节,通篇都是琐碎的日常,属于知青们的日常。
「我」被派去教书,一会儿,男男女女的知青来了一大帮,都笑嘻嘻地看着我,说你个龟儿时来运转,苦出头了,美美地教娃娃认字,风吹日晒总在屋顶下。
一会儿又说我是蔫土匪,逼我说使了什么好处打通关节,调到学校去吃粮。我很坦然,说大家尽可以去学校打听,我若使了半点好处,我是一我刚想用上队里的公骂,想想毕竟是要教书了,嘴不好再野,就含糊一下。
大家都说,谁要去查你,只是去了不要忘了大家,将来开会、看电影路过学校,也有个落脚之地。
我说当然。
然后就到了分好处的时候。
老黑要锄头、砍刀,说你以后用不着了,我很舍不得,就说,谁说用不着了?听说学校每星期也要劳动呢。
当晚,几个平时要好的知青,还各弄了一些菜,提一瓶酒,闹闹嚷嚷地喝,一时我成了人人挂在嘴边的人物,好像要去驻联合国,要上月球,要吃香的喝辣的了
陈皑鸽看着这样的描写,忍不住赞叹这写的是真贴切,当年他下乡的时候,还真就是这样,跟江弦写的是一模一样。
当时,他和两千万同龄人一起,响应号召远赴云南。
陈皑鸽现在还记得,当时因为多数朋友和同学已经提前走了,所以送他的人并不多,不过得到了特殊批准的陈怀皑来了。
车开动的时候,陈皑鸽一回头,竟然看到憔悴的父亲流着眼泪正在跟着火车追自己。
那时候,火车越来越快,父亲的身影越来越小,陈皑鸽的泪水就像下大雨一样,哗一下流出来了。
后来陈皑鸽就去了云南下乡,这段时光对他来说印象深刻,堪称人生中最苦的一段日子。
当时他和同来的朋友被分配到了云南最边远的生产队,每日的工作就是不断地砍树,这种砍树的生活持续到1971年,那时候因为会打篮球,陈皑鸽当上了兵。
而江弦所写的这段被选去当老师的事情,陈皑鸽当时同样经历过,对江弦所写的这一段非常有感触。
当时他还没少巴结对方,因为当时想着,也许后半生都要在这儿度过了,万一今后结婚生子,有了小娃,少不了要在对方手上识字。
在《孩子王》的小说里,其他人对主角儿老杆儿也是非常巴结。
就连在队里做饭的来娣,也进屋来摸着坐下,眼睛有情有意地望着主角说:「还真舍不得呢!」
来娣这个角色也是有性格,来找主角,大家就笑她,说她见别人吃学校的粮了,就来叙感情,怕是想调学校去做饭了。
来娣呢,叉开两条肥腿,双手支在腰上,头一摆,喝道:「别以为老娘只会烧火,我会唱歌呢。我识得简谱,怎么就不可以去学校教音乐?」
说完又和主角说,你到了学校,替我问问,可不可以去学校教音乐,说着自己倒了一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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