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 原来我也是王 京墨筠
下。
是那种「我就知道」式的笑。
诺诺这个人,做事从来不按常理。
她把整活当成第一优先级,把会不会把人送走当成第二优先级,至于会不会被当事人打死—那得看当事人是不是她的男朋友。
很遗憾,这一点她从来不怕。
凯撒深吸了一口气,伸手指了指那副铠甲。
「所以这到底是什么铠甲?」
学生会的成员们立刻像是终于等到这一刻一样精神抖擞!
其中一个戴眼镜的家伙往前一步,声音带着一种「我终于能把宅知识变成政治资本」
的激动。
「老大!这是《fae》系列里吉尔伽美什的铠甲!」
凯撒
他很想说他问的是「这是什么风格、什么场合能穿、为什么肩甲像酒坛」之类的问题但从这股货开始,后续站出来的几个宅宅显然已经进入了不可打断的演讲状态。
「吉尔伽美什!」
「人类最古的王者!」
「黄金律!王之财宝!金闪闪!」
那人说到「金闪闪」三个字的时候,甚至还下意识地擡手比了个不知所谓的手势。
「老大你想啊!」
啊,他想么?他想什么?
几个宅宅非常之兴奋的开口。
「金闪闪是最古的王者!他是王者你也是的王者!你们都是王者!」
「而且他全身金色,闪耀,霸气,目中无人,你也」」
凯撒的眉头跳了一下。
目中无人这个词被对方说得像是赞美,听起来非常微妙。
他擡手打断。
「停。」
凯撒看着那名成员。
「你确定这是适合我,而不是适合路明非?」
毕竟路明非确实是霸气,毕竟他可是连斩二龙的学生。
斩完就躺在长江上飘着,大伙儿去打捞他的时候,路明非的眼睛里写满了啊就这样啊好无聊啊」的感情色彩。
霸气,目中无人,甚至连龙都没有。
至于闪耀,他雪白的大定确实很闪耀。
那名成员愣住了。
他显然没想到在「金闪闪=王者=凯撒」的公式里,会突然出现一个变量叫路明非。
这凯撒真是老糊涂了,居然把路明非安进来。
可他又没法否认,因为路明非确实很像那种因为目中无人所以用数值直接碾过去的人0
毕竟路明非经常这么干。
他们依稀记得路明非在体育课上跟老师对练太极然后把正打算用四两拨千斤教教路明非的老师给肘飞了。
嗯,霸气,目中无人。
于是他只能硬着头皮继续开口。
「不一样的,老大。」
「金闪闪的核心是王者的感觉,而你,你也很有王者的感觉啊!!!」
其他宅宅附和着。
「是啊老大!金闪闪是人类最古最强的中二病,你是现代最强的中二病!最古v最今!这个角色舍你其谁啊!!!」
啊,合著是在这几等着他呢,其实什么乱七八糟的都是掩饰,单纯就只是因为他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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