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4章 争锋 纽伦堡的钟声
国的共同利益,我们曾举行会议设立帝国最高法院,如今各个大区的分院也已经建成,虽说效用有大有小,但这是个不错的开始。
根据此前颁布的《帝国最高法院条例》,法院审理案件的依据是‘帝国普通法’,即经过大学和法学专家改造过后的罗马法。
不过在司法实践中,我们可以清楚地观察到各地习惯法的影响依然存在,并且经常性地影响法院的判决。
而这本法典就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
拉斯洛拿起厚重的法典,有些得意地展示给选侯们。
“今后所有的帝国法院都将以这本法典作为判罚的依据,不再受地域和政治因素影响。
《帝国法典》的涉及范围极广,民法、刑法和司法程序的规范化都有涉及,对于是否应当采纳习惯法进行判罚,帝国的法官们也设置了证明条件,只要达到要求就可以按特殊情况论处。”
“陛下,那下级法院呢?”阿道夫大主教注意到选侯们的抵触态度,于是适时询问道。
维也纳的帝国宫廷法院是帝国的最高司法权威,其下辖的各区分院则基本都有独立的司法权,完全取缔了低效的大区法院。
而在各分院之下,帝国的下级法院即各个独立帝国等级掌控的地方法庭,也是邦君们行使自身司法特权的地方。
“我允许他们根据各地的法律、习俗和惯例进行审判”拉斯洛话说到一半,选侯们的戒备松懈了一些,皇帝这时来了个转折,“不过,帝国法院将作为上诉法院,对地方的初审结果进行审核。”
“这恐怕与《金玺诏书》的内容有些冲突吧?”萨克森选侯恩斯特马上指出了皇帝说法中的纰漏。
按照《金玺诏书》的规定,选侯始终保持上诉地位,与其他帝国等级不同,选侯的臣民被禁止向帝国法院上诉。
最近的例子比如科隆,科隆大主教跟领内的叛军都打得头破血流了,这事也不归皇帝管。
科隆领内的民众如果不满地方法院的判决,最终提起上诉的对象也只能是科隆大主教的法庭,这就意味着一审法院和二审法院是重合的,上诉自然也就失去了意义。
这是皇权受限和选侯获得权柄的具体体现,也是选侯们最重视的特权之一。
不过,皇帝在科隆耍了个阴招,通过在独立的科隆自由市设立的法院,将科隆领地内的叛乱定义成了科隆自由市与科隆大主教之间的争端,又引入了教廷势力的干涉,最后一波送走了科隆大主教。
没人希望这种手段被用在自己身上,因而选侯们非常忌惮皇帝试图扩大司法权的举动。
“不,选侯的司法特权依然受到尊重,不过当你们与其他帝国等级发生冲突的时候,希望你们能够尊重帝国法院的判决。”
拉斯洛暗戳戳地点了下恩斯特,后者权当没听见,依旧面色如常地随意翻阅着法典。
此前关于哈雷新年集市的判决使得拉斯洛与恩斯特之间的关系出现了明显的裂痕。
而恩斯特对此的回应也非常简单粗暴,直接对近在咫尺的哈雷实施了经济制裁和贸易封锁。
除此之外,哈雷的自由权是从马格德堡大主教手中买回来的,因而恩斯特就费尽心思试着把小儿子扶上大主教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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