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666章 《金玺诏书》  纽伦堡的钟声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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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斯洛很快又钻回了书房。

在他的书桌上,摆着一份去年才制作完成的1356《金玺诏书》抄本。

由于是供皇帝使用的,纽伦堡的匠人投入了十足的心血来制作这份诏书副本。

在诏书的封面上,有一个镀了金箔的铅制帝国印章,印章正面是手持宝球和权杖的查理四世,搭配帝国雄鹰和波西米亚双尾狮。

印章背面是象征罗马城的图案,城门上写着“金色的罗马”,印章边缘的铭文是“罗马,世界之首,掌管大地”。

翻开这厚厚一册诏书,一张印刷的插图首先映入拉斯洛的眼帘,那是帝国各路诸侯向皇帝宣誓效忠的场景。

在插图下方是诏书的引言,分为四段,分别用德语、法语、意大利语和拉丁语写成。

其中,德语采用的是奥地利-施瓦本方言,法语使用的是洛林方言,而意大利语使用了佛罗伦萨方言。

原本应该添上的捷克语版本则被取消,据说该版本已经被完全销毁——波西米亚自身保存的金玺诏书仅以德语和拉丁语写成,不再需要使用捷克语。

这大概要归功于西吉斯蒙德皇帝的努力,拉斯洛延续了这一政策——他现在已经使高地德语成为了波西米亚唯一的行政语言。

今后,帝国也将在更广泛的范围内采用来自帝国中南部的高地德语。

因此,金玺诏书上不需要用到捷克语也是理所当然的。

尽管与帝国的四大王国之间对应出现了一些问题,但这都不算什么大事。

欣赏了一下印刷版本精美的制作,拉斯洛将注意力放回了这本特供抄本的内容之上。

由于这份抄本综合了布拉格、纽伦堡和维也纳储存的一份原件和两份副本,还与法兰克福的皇家副本进行了对照,从内容上来讲可以算是绝对准确。

《金玺诏书》几乎是每次选帝会议和帝国议会必备的文件,法兰克福的那份副本就放在选举的房间里,以便选侯随时翻看,确认流程和规则。

不过,最近的帝国议会上,对《金玺诏书》的提及变得越来越少。

这本来是一份地位相当于“帝国宪法”的强效诏令,然而随着帝国改革的深入,它的作用开始逐渐被淡化甚至取代。

这正是拉斯洛希望看到的效果。

毕竟他刚翻开这份诏书的目录,就感受到一股深深的恶意。

诏书开头几章的内容完全围绕七位选帝侯展开——他们的身份,他们的责任与义务,他们享有的无数特权。

在描述这些权利时,诏书的制定者甚至使用了“永久”的字眼。

铸币权、关税征收权、不受限制的管辖权、犹太人特权、禁止上诉特权、禁止传唤特权、绝对长子继承,以及最后也最重要的一条——王室权利的授予。

按照帝国法律,普通诸侯虽然享有以自治为核心的诸多自由特权,但是他们仍在司法和封建契约等层面受到皇帝的制约。

仅有选侯在其领地内享有绝对的最高主权。

换而言之,哪怕是在帝国内,选侯与皇帝的关系也仅仅相当于对等盟友,而非臣与君。

抛开帝国的框架不谈,选侯是帝国内最早出现的主权君主,他们的领地也可以被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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