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7章 改革进入深水区 肥鸟先行
在于,整个国家的财政体系,从中央到地方,从征税到支出,从核算到监管,存在着严重的割裂与梗阻,宛如一条条断头路和淤塞的河道,让财富无法顺畅流动,更无法转化为强大的国家能力。地方上的田税征收,严重依赖里甲、粮长以及地方豪强胥吏。
这些人往往与地方势力盘根错节,利用信息不对称和手中的微末权力,在征收过程中上下其手,中饱私囊。
但是这些也只是表象罢了,更深层的是中央对地方实际税基、征收效率的掌控力极其薄弱。户部收到的数字,往往是经过层层盘剥和“技术处理”后的残羹冷炙。
朝廷想要的钱收不上来,该用于地方的款项又可能被截留挪用。
这种上下脱节,导致中央财政虚胖,账目数字可能不小,但实际可支配和有效监管的资金有限。地方财政则要么拮据不堪,要么沦为地方势力的私库。
所以,只有贯通上下、统一内外的财政体系,才能有效整合散落在帝国庞大身躯内的财富资源。没有这种“聚财”的能力,再繁荣的商业、再丰富的物产,也无法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国家实力。原时空大明后期面对内忧外患时的财政窘迫,正是前车之鉴。
除此之外,割裂的财政体系必然导致税负不公。
豪强隐匿田产、商人逃避商税,负担最终都转嫁到小农和普通工商业者身上。这不仅加剧社会矛盾,更在根本上侵蚀着朝廷的统治合法性和税基稳定性。
这种不公平,也存在于内陆和沿海之间、南方和北方之间、西部和中部之间。
如果没有一个强有力的财政体系来调整,那财政上的不公平,就会变成政治上的对立,甚至闹出分离主义出来。
而这个体系,现在阻挡在了“省”这个层次上。
近现代国家,行政体系一般都是三层或者四层。
放在大明,就是朝廷一一省一一府一一县的四层结构。
明初的时候,这套体系还是没问题的。
但是朱元璋也吸取了元代行省权力过大的教训,所以将省级的权力一分为三。
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加上都指挥使司。
三司分别负责民政、监察、军事,避免了元代行政长官坐大的问题。
但是这套体系的运行久了,三司分权又出现了问题,也就是大明省一级行政权力失权的问题。科层制度下,下级服从的是上级的权力。
知府和知县这两级的官员,都是集合了行政司法乃至于军事权力于一身的“千里侯”和“百里侯”,所谓“破家县令,灭门府尹”。
可到了省一级,权力却拆分为三,甚至布政使和按察使经常争权,三司权威日益削弱。
但是真正让三司权力坠入谷底的,是巡抚和总督的设立。
朝廷是无法直接管理全国这么多的府县的,省级的行政机构还是必须的。
特别是在大明经历了几次战争和动乱后,也需要有能够统筹一省力量的大员坐镇,才能开展好工作。在这种现实需要下,为协调三司矛盾,临时派遣的巡抚都御史逐渐常设化,统揽一省军政大权。如今大明,一省布政使如果不加巡抚或者总督头衔,那就等于是虚职养老的。
但是巡抚可大可小,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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