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663章 增值税制  肥鸟先行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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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的收入。清末能发生东南互保,其基础就是这厘金收入。

其实不仅仅是清末,近代法国、德国都发生了这样的事情。

苏泽想起了自己读书时候的课文,《多收了三五斗》里写的是农民,可道理相通。

税卡一多,成本就摊到货价里,最后还是百姓掏钱。

货流慢了,价贵了,厂子出货也难。

他铺邮政、造新船、改漕运,是要让货快起来,让作坊敢开工,让商人敢贩运。

现在倒好,路上处处是关卡,船跑得再快,也得停下来缴钱。

这种税卡横行,破坏的是整个大明的商业活力。

以邻为壑,以邻强征,这样的商税,根本不是苏泽设想的,对商人利得征税反哺朝廷,而是朝廷利用商税盘剥商贾百姓。

效率是更大的问题。

商业发展在于流通,以邻为壑的地方保护主义下,就算是形成地方工商业,就不过是一种垄断下的特权工坊。

垄断就能赚钱,那还搞什么技术竞争技术进步。

那就和清末实业一样,所谓实业,不过是依附于权贵的敛财工具。

技术升级赚到的钱,还不如官府的一道命令,这样的工商业根本发展不了先进生产力,反而会成为落后社会制度盘剥百姓的新工具。

张文弼和冯天禄的联名奏疏来得及时。

再不整治,邮政船快不起来,漕运改蒸汽船也是白费,沿江刚冒头的那些小厂,怕是要被税卡压死。他回到案前,铺开纸。

这事不能单靠一纸禁令。

地方上阳奉阴违惯了,今天撤卡,明天换个名目又能立起来。

得从根子上改。

要怎么改,其实苏泽也早有预案。

苏泽提笔写下《请设货物通行票以利商贾疏》。

他先引张文弼与冯天禄奏报,简述沿江税卡林立的现状:三百里水路,税卡十三处,小商贩不堪重负,货流迟滞。

接着笔锋一转,点明核心问题:

“商税之设,本为取商贾之利以益国用,非为阻塞货殖。今地方各自为政,滥设税卡,实乃以邻为壑,伤及商脉,亦损朝廷长远之利。”

解决办法,他提出了三条。

第一,设“货物通行票”。

凡商货起运,于首个税关或地方官衙,按货值一次性估税,开具通行票。

票上载明货物种类、数量、总值、应纳税额、起运地与目的地。

沿途各关,验票即放,不得重复征税。抵达销地后,凭票核销,完成纳税。

第二,立“税额抵扣法”。

此为新税制之关键。各地生产作坊、工场出售货物,可凭购入原料时取得的通行票(或类似税凭),抵扣部分应纳之税。

例如,织坊购棉纱已缴税,出售棉布时,可凭棉纱税票抵扣布税的一部分。

此法意在将税赋更多留在生产增值环节,鼓励深加工,亦使原料流通更畅。

第三,严定章程,统一执行。

由户部牵头,制定《货物通行票则例》。

明确何种货物适用何税率,如何估税,如何开票、验票、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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